邢伟华律师亲办案例
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拆迁纠纷
来源:邢伟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4-15
浏览量:2918

     一天,一个客户许某联系到我,想要与妻子离婚,但由于双方对于几套拆迁房的分割上,存在争议,所以一直不敢提起离婚,在我详细的了解一下案件情况 ,觉得确实不太好办,原来在两人关系尚好的时候,许某家中宅基地房屋遇到拆迁,拆迁后,取得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屋,当时有母亲和许某一家三口,由于当时关系较好,所以在2005年办理产证时,母亲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全部放弃,一套写了许某和孩子的名字,一套写了许某和妻子的名字,谁知,之后夫妻双方的感情却急转之下,并有了离婚意向,但在房产分割上,双方存在争议,许某认为其中有母亲的份额,应该给母亲一定的份额,而女方认为当时母亲已经放弃,不能再要求主张了,因为这个原因,许某也有些手足无措了,咨询了几个律师,答案都是一样,母亲是自愿放弃的,无法再要求主张了。我认真听完了许某的叙述,并开始详细询问当时办产证的整个过程,试图从中找到办证过程中的瑕疵,但均一无所获,于是我不断的启发许某,希望能了解更多的情况 ,找到其中的突破口,终于许某无意中提到,其母亲曾向他人借过钱,听其他人说,似乎债权人曾经提起过诉讼。得到这一线索后,我立即到法院档案室查了一下卷宗,发现在2009年时,确实有这么一起诉讼,债权人诉讼许某母亲,认为许母放弃所有房产的目的是为了恶意转移财产,故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,后法院缺席判决,许母放弃产权的行为无效,予以撤销。由于当时许某母亲等都未出庭,所以对当时的诉讼情况并不了解,当我将这一消息告知许某时,许某也有些吃惊,高兴之余立即制定了诉讼方案,以许某母亲的名义提起诉讼,要求主张两套房屋的共同共有,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,认识原来的办证无效 ,将许母的名字均加在了房产之上。

邢律师点评:
    本案中从房产登记看,对于许某以及许母是极为不利的,所以在本案关键就是在于,是否能从房产登记上找到突破口,登记上是否有瑕疵,但有的时候,当事人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,并不了解什么样的情况对自己更有利,所以就会将许多对于自己有价值的线索,自动过滤了,这就需要律师在整个了解案件的过程中,要不断的启发当事人,从中了解到更多的情况 ,以便从中得到更有价值的线索,本案就是如此。
    另一点,邢律师认为目前由于房产价值的不断上涨, 此类纠纷也较多,所以不管什么情况下,特别是老人,建议不要轻意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,以免发生纠纷时,无法补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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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邢伟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9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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